办证补证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10   浏览次数:9199

一、借阅证办理范围:  

本校教职工、学生、研究生、进修生、成教生,校外读者均可到本馆办理借阅证,

二、办证具体程序:

㈠校内读者

1、本校正式教职工凭工作证或人事处(或本单位)证明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借阅证手续。

2、新生(含研究生)以班为单位,收齐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学号、班级),统一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

3、成人教育的专升本学生同新生一样办理借阅证手续。

㈡校外读者

校外读者需持本人所在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借阅证。

三、借阅证使用、挂失、补办

㈠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如有涂改、转借等情况则扣留借阅证,暂停其借阅资格1个月。

㈡借阅证须妥善保管,若不慎丢失,请及时到流通部办理挂失手续,以免被他人冒用。借阅证在挂失前被他人冒用由读者本人负责。借阅证找到后立即取消挂失,仍可继续使用。

㈢读者办理挂失手续后,若确实无法找到原借阅证,可在挂失后一个月带一寸照片一张,持本人证件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补证手续;借阅证因破损或条码模糊不清,可补换新证,同时收回旧证和工本费。

㈣学生因转系、专升本等原因需更换借阅证

四、借阅证注销

学生因毕业、退学、休学;教职工因调动、出国等原因离开学校,要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交清欠款,借阅证同时注销。